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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关于培育新时代建筑企业高技能人才队伍 进一步加强房屋市政工程施工现场从业人员 安全教育培训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12-27

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关于培育新时代建筑企业高技能人才队伍

进一步加强房屋市政工程施工现场从业人员

安全教育培训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住房城乡建委,两江新区、高新区、经开区、万盛经开区、双桥经开区建设局,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新时代人才强国战略重要论述,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新时代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要求,坚持以人为本、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进一步增强我市房屋市政工程施工现场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意识,提升安全操作技能和自我防护能力,夯实安全生产基础,有效防范和遏制安全事故的发生,促进我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实现建筑业更高质量、更为安全的发展,现就进一步加强施工现场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我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所有从业人员应当进行实名制管理并开展安全教育培训,具体包括以下人员:

(一)施工现场专业人员(管理人员)

包括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劳务分包、专业作业企业等参建单位在施工现场从事管理工作的人员。

(二)施工现场技能人员(作业人员)

包括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的自有工人以及专业作业企业从业人员,劳务分包单位人员以及各类在施工现场从事施工作业的其他形式用工人员(临时用工、以工代赈等用工人员)。

二、培训方式

施工现场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培训方式。

(一)线上培训

施工现场从业人员可通过扫码或搜索微信小程序“重庆建筑施工安全教育”后登录学习。从业人员进入小程序实名注册后即可查看学习内容,并根据自身实际和工作需要选择课件进行线上学习(具体学习办法详见重庆市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管理网“办事指南”栏目《重庆建筑施工安全教育小程序用户手册》)。

(二)线下培训

由施工项目根据现场从业人员岗位类型、作业内容、安全风险等因素,采取安全会议、现场授课、视频教学、仿真模拟培训、体验式培训等方式,组织开展有针对性的安全教育培训。

三、培训内容

施工现场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教育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国家和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标准规范;

(二)重庆市房屋市政工程“两单两卡”、常见工种操作规程、危险源辨识、危大工程管理等通用知识;

(三)近年事故案例、警示教育;

(四)应急救援、职业病防治等。

“重庆建筑施工安全教育”小程序将根据当前安全生产形势适时更新课程内容。施工项目开展线下培训时,应紧密结合施工现场从业人员实际工作需求安排培训内容。

四、培训要求

(一)线上培训要求

1.个人线上学习要求

(1)从业人员首次进入施工项目前,应完成不少于10个学时线上安全教育培训。自2023年1月1日起,从业人员第一次在实名制管理平台进场从业的,或在实名制管理平台两次进场从业间隔时间为1年及以上的,视为首次进入施工项目。

(2)在施工项目从业期间,管理人员应当完成每月不少于2个学时的线上安全教育培训,作业人员应当完成每月不少于1.5个学时的线上安全教育培训。若当月在多个施工项目间连续从业的,学时累计计算。

“重庆建筑施工安全教育”小程序会对未完成当月线上安全教育的从业人员发出提示预警,从业人员应积极完成下月的学时任务。连续3个月或2年内累计6个月未完成月度学习的从业人员,实名制管理平台安全教育培训信息将留存未完成学习情况并作为不良信息记录,用人单位在招录人员时应作为重要参考。

2.项目线上培训管理要求

(1)项目在办理人员进场手续时,应核查其线上安全教育培训记录,在同等条件下对完成情况较好的从业人员优先录用。

(2)项目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总承包单位应督促各自管辖范围内的现场从业人员按时完成线上安全教育培训,并定期通过实名制管理平台掌握现场从业人员线上学习进度(从业人员学习进度,详见重庆市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管理网“办事指南”栏目《实名制管理平台项目端安全教育培训功能手册》)。对未按时完成月度学习的从业人员应当纳入重点关注对象,对连续3个月或2年内累计6个月未完成月度学习的从业人员,应当纳入安全隐患管理。

(二)线下培训要求

1.个人线下学习要求

(1)从业人员首次进入施工项目的,在完成个人线上培训10个学时的基础上,要严格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培训工作的决定》先培训后上岗制度和学时要求,确保新入职从业人员线下安全教育培训不少于22个学时,线上加线下安全教育培训合计时限不少于32个学时。

(2)在施工项目从业期间,管理人员可通过参加行业主管部门组织的安全工作会议、主持或参加公司(项目)安全工作会议、组织或参加对从业人员的现场授课等形式进行线下安全教育培训,每月培训时长不少于2个学时。作业人员除上述形式外,还可通过入场三级教育、日常安全教育、班前安全教育等形式进行线下安全教育培训,每月培训时长不少于1.5个学时。上述各种形式培训时间按1:1计算学时。

2.项目线下培训管理要求

(1)制定项目安全教育培训计划

施工项目应当制定年度安全教育培训计划,保障培训经费,明确培训对象、学时时限、培训方式和培训内容,并通过内部管理文件的形式让现场从业人员周知。

(2)严格落实学时要求并开展考核

在完成线上培训的基础上,项目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总承包单位应当确保各自管辖范围内的现场从业人员线上加线下安全教育培训每人每年累计时限不少于22个学时。

(3)建立项目安全教育培训档案

施工项目应将现场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内容、学时、时间、地点、培训对象基础信息及考核情况等资料整理完善,形成安全教育培训档案。

(三)灵活从业人员培训要求

对在多个项目同时从业、在单个项目从业时间不足30日、从业时间断续、劳动关系变更频繁等灵活从业人员,其安全教育培训以线上培训为主。项目在办理灵活从业人员进场手续时,其劳动关系所属单位应严格核查其线上安全教育培训记录,在同等条件下对完成情况较好的灵活从业人员优先录用。对进场前线上安全教育完成情况较差的,应当督促其在从业期间完成月度学习任务。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压实责任

各区县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要充分认识加强房屋市政工程施工现场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安全发展理念,牢固树立“培训不到位就是重大安全隐患”思想,坚持全员安全教育培训,从根本上改变施工现场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重视不足、流于形式的状况,切实打通安全生产最后一公里。要明确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监理单位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施工总承包单位项目经理是各自管辖的现场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的第一责任人,通过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高施工现场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意识和事故防范能力,切实减少“三违”行为,有效预防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强化监管、严格执法

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把施工现场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列为日常监督检查的必查事项,充分利用实名制管理平台加强线上检查(详见重庆市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管理网“办事指南”栏目《实名制管理平台监管端安全教育培训功能手册》)。项目进场从业人员当月安全教育学习完成率达到80%及以上的项目为合格。对完成率为80%以下60%及以上的项目,要及时约谈督促整改。对连续两个月整改或完成率为60%以下的项目原则上应分别对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监理总工程师、施工总承包单位项目经理开展信用计分并责令限期整改。市安管总站要定期通报全市在建项目线上安全教育培训开展情况以及对开展较差的项目处罚情况。

(三)加强组织、有序推进

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凡涉及我市施工现场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相关工作要求,其它文件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2023年1月1日至2月28日,为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的宣传发动阶段,在此期间各区县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加强现场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的宣传发动和组织引导,让项目参建单位、从业人员深刻认识并牢固掌握安全教育培训的任务、方法和要求。自2023年3月1日起,要严格执行对安全教育学习完成率不合格的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