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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我们将率全国之先开展放心消费示范县创建

发布时间:2024-03-16

消费是经济增长的第一拉动力,而营造放心的消费环境,能有效促进消费潜力的进一步释放。14日,省政府新闻办举行“放心消费在浙江”行动新闻发布会。记者从发布会上获悉,今年浙江将立足“激发有潜能的消费”,锚定打造“消费环境最优省”,推动“放心消费在浙江”行动进一步升级。

“我们将率全国之先开展放心消费示范县创建。”省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以往,放心消费建设侧重于培育放心消费单位,如今从单体单店向全域推开,变“盆景”为“风景”,将进一步推动放心消费建设成为全社会的广泛共识和共同行动,影响范围更广更深远,“今年我们的目标是动态培育10个左右的放心消费示范县,到2027年底,全省50%的县(市、区)达到放心消费示范县创建标准。”

此外,浙江将着力办好两件实事。第一件是开展“放心消费惠民行动”,重点打造一批放心消费商圈、放心高速公路服务区、现代放心农贸市场,培育一批无理由退换货承诺单位。第二件是开展“执法亮剑护民行动”,聚焦美容美发行业价格违法、食品非法添加掺杂掺假、保健品行业虚假宣传、车辆检测机构报告造假、互联网违法广告、违规医疗收费、殡葬行业不当价费等8个重点方面,严肃查处并公开曝光一批违法案件。

浙江还将强化投诉信息公示、信用联合惩戒、社会监督共治三项举措,全面推行消费投诉信息公示,加快归集、评价、运用消费领域信用信息,让投诉多、口碑差的经营者付出失信的代价。推动消保委、行业协会等社会组织和新闻媒体共同发力,加强社会监督,全力破除商家“霸王条款”、行业“潜规则”和“消费陷阱”。

2023年以来,我省聚力深化“放心消费在浙江”行动,密集推出一系列促消费政策举措,为消费市场持续注入活力。2023年,全省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达3.25万亿元,比上年增长6.8%,超过年初目标2.3个百分点,网络交易总额突破9万亿元,继续保持全国首位;全域旅游人次、旅游收入分别比上年增长28.9%和16%;市场监管部门和消保委共处置消费投诉举报273万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2.8亿元。